新疆基层卫生“家底”厚起来

2020-11-05 来源:健康报 阅读数:94086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 周美林

  近年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医改工作,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全面开展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以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推进免费全民健康体检,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从数字 看成就

  平均每千人口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已成规模。截至2019年10月,全区有900所乡镇卫生院,现有卫生人员39766人,其中从事医疗、护理、影像、检验、药剂、公共卫生服务等卫生技术人员有29642人,约占卫生人员总数的74.54%;执业(包括助理)医师6612人,其中获得全科(包括助理全科)医生资质的有2041人。

  自治区农村平均每千人口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3.26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区共有村卫生室8780个,乡村医生16359名,其中,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以及执业(包括助理)医师资格的占乡村医生总数的78.5%。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卫生人员1.86人,服务人口1340人左右,总体上看基本符合自治区的配置要求。

  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占到98%以上

  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以大专中专学历为主,乡村医生多数为中专学历。全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中,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1.75%,中专学历的占46.17%,大专学历的占41.98%,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10.1%。乡村医生中初中及以下的占25.78%,高中学历的占6.87%,中专学历的占53.7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13.64%。

  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多。目前全区乡镇卫生院共有编制23065人,空编140个,基本属于满编状态。为满足工作需要,各乡镇卫生院普遍招聘编制外卫生人员,共聘用16840人,占现有卫生人员总数的42.35%,喀什、和田都超过了50%。招聘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仅占62.68%,从事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的占37.32%。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已100%实现标准化建设

  乡镇卫生院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总体相衔接。全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已100% 实现了标准化建设,乡镇卫生院基本都配置了B超、DR(X光机)等六类设备。乡镇卫生院实际拥有床位28952张,开放床位26199张。乡镇卫生院床位数达到每千人口2.1张,超过全国农村每千人口配置床位1.48张左右的水平。平均每张床位有卫生技术人员0.885人,达到了每床配置卫生技术人员的要求。

  摸底数 强基层

  2019年8~9月,新疆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全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精准核查,基本摸清基层机构卫生人员状况和贫困地区乡村两级机构人才“空白点”问题。结合近期组织开展的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调研,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基层、建机制。

  切实落实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责任,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管理

  地方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造和维护以及设备配置、运行保障,用于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建设,用于改善基层卫生人员执业条件和环境。

  稳定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快推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实施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县聘乡用、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准入门槛。

  优化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结构,逐步分流乡镇卫生院超过10%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特岗计划,适当增加边远、贫困地区名额,确保到2020年前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2名全科医生。

  建立自治区统一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分3年逐步消化2015年以来未通过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的中专和初高中毕业生。加快完善基层卫生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把握人才底数,动态掌握变动情况。

  着力提升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质量

  研究编制“十四五”自治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继续实施面向农村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或全科助理医生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适当增加免费订单定向本科生、大专生培养计划。

  常态化实施中专学历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项目,按照每年300人至500人的规模计划,由各地州市申请,委托自治区有关高校培养。组织和鼓励现有医务人员参加学历教育,鼓励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取得大专及以上医学学历的或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给予补助或奖励。

  坚持乡村医生定期免费培训制度。以县级公立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建立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强化师资管理,规范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将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将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水平。

  完善基层卫生人员职称、岗位、薪酬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向基层一线倾斜,坚持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改进职称评审办法。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落实基层全科医生直接获得副高级职称政策。

  改革完善基层全科医生薪酬制度,设立全科医生津贴,保证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与在县级综合医院工作的同年资全科医生待遇衔接。落实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及以上的高校医学生学费(助学贷款)国家补助(代偿)制度。

  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服务费可用于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补贴。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村医待遇及各种补贴及时落实到位。适当提高自治区对乡村医生特别是海拔较高、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支持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助,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优先入编。

  稳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落实乡镇卫生院“两个允许”

  借鉴内地试点地区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经验,立足新疆县级医院能力实际,试点先行,逐步扩大范围。

  对乡镇卫生院全面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在落实现有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普遍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允许各乡镇卫生院将医疗服务收入结余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性绩效。将全民健康体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经费由乡镇卫生院纳入医疗服务收入管理。(作者于2017年7月至2020年9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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